主要工作职责: 1、负责审理本院受理的各类刑事犯罪公诉案件和自诉案件。2、负责审理上级法院指定管辖的各类刑事公诉和自诉案件。3、结合审判实际,每年至少写出一篇关于本地区刑事发案特点、犯罪人员构成特点等相关的分析报告。4、要做好对缓刑犯和少年犯的回访和帮教工作,避免重新犯罪。5、针对青少年犯罪上升的趋势,做好青少年犯罪预防工作,送法进校园。
工作要求:1、裁判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程序合法。 2、案件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审结,并努力缩短案件审理期限,需延长审限的,应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审批手续。 3、要做好判后答疑和法律释明工作,力争服判息诉人员组成:刑事审判庭现有成员四人,庭长一名、副庭长一名,审判员一名,书记员一名。
庭 长:吕广权 联系电话:0412—77001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