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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监督庭

  发布时间:2010-11-03 09:27:19 打印 字号: | |

 

主要职责:审理本院提起的再审案件、市中院指令再审的案件、市检察院抗诉的案件。

工作要求:1、裁判案件事实清楚、程序合法、证据认定分析明确、适用法律正确。2、案件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审结,并努力缩短案件审理期限,需延长审限的,应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审批手续。 3、要做好案件的调解、判后答疑和法律释明工作,力争服判息诉,尤其要避免矛盾激化。

人员组成:审判监督庭现有成员三人,庭长一名,副庭长一名、助理审判员一名。

  长:韩书斌     联系电话:04127700162

 

责任编辑:岫岩县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