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审理本院提起的再审案件、市中院指令再审的案件、市检察院抗诉的案件。
工作要求:1、裁判案件事实清楚、程序合法、证据认定分析明确、适用法律正确。2、案件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审结,并努力缩短案件审理期限,需延长审限的,应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审批手续。 3、要做好案件的调解、判后答疑和法律释明工作,力争服判息诉,尤其要避免矛盾激化。
人员组成:审判监督庭现有成员三人,庭长一名,副庭长一名、助理审判员一名。
庭 长:韩书斌 联系电话:0412—7700162
主要职责:审理本院提起的再审案件、市中院指令再审的案件、市检察院抗诉的案件。
工作要求:1、裁判案件事实清楚、程序合法、证据认定分析明确、适用法律正确。2、案件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审结,并努力缩短案件审理期限,需延长审限的,应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审批手续。 3、要做好案件的调解、判后答疑和法律释明工作,力争服判息诉,尤其要避免矛盾激化。
人员组成:审判监督庭现有成员三人,庭长一名,副庭长一名、助理审判员一名。
庭 长:韩书斌 联系电话:0412—77001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