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1、负责管理本院的司法警务工作,组织制定司法警察队伍建设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司法警察管理的规章制度。2、负责管理司法警察的警用装备。组织司法警察的业务培训。3、负责本院的安全保卫、警卫法庭、提解人犯、送达有关法律文书、执行死刑等工作。4、配合本院其他部门做好审判、执行和信访工作,参与处理突发事件。5、负责行政非诉案件的执行。6、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人员组成:司法警察大队现有成员七人,队长一名、副队长一名、政委一名、法警一名、工勤人员三名。
队 长:董波 联系电话:0412—7700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