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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阶段
  发布时间:2010-11-03 10:38:54 打印 字号: | |

1、民商事、行政案件当事人起诉的,由立案庭审查是否符合立案条件;符合立案条件的,2日内移送各业务庭,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当日内向当事人说明理由或裁定不予受理。

2、刑事、行政,审判监督庭的案件除需审查外,还要向当事人送达,刑事案件由立案庭排出开庭日期,并在庭审3日前将该案件材料送交有关庭室。

3、发回重审的案件,由立案庭分到业务庭另行组成合议庭审理。

4、非诉行政案件,由行政庭审查合格后予以立案。

5、立案庭负责核算当事人应交的诉讼费用,办理审查减、缓、免诉讼费的手续,并报请主管院长审批。

 

责任编辑:岫岩县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