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害人马某系岫岩镇居民,因其妻子在岫岩镇通达驾校(化名)办理驾驶证时间较长,便给驾校校长李某打电话询问原因,二人在电话里因此事发生了争吵。放下电话后,马某越想越气,当即来到通达驾校,与李某当面理论。二人见面后,话没说几句便发生厮打,被告人李某一拳打向马某右耳,造成马某右耳鼓膜损伤,构成轻伤。李某某被岫岩法院以故意伤害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赔偿马某各项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