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岫岩法院出台小额诉讼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13-03-14 09:27:18 打印 字号: | |

 近日,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提高审判效率,合理配置司法资源,节约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岫岩法院通过调查研究,结合本院的审判工作实际情况,出台了《关于适用小额诉讼案件审判工作实施细则》。

《实施细则》共十七条,对小额诉讼案件的适用范围、审判模式、程序转化、审判监督等都做出了详细的规定。例如明确了小额诉讼的适用范围是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单一金钱给付之诉的民事案件;规定了当前小额诉讼案件标的上限额现阶段为10000元;小额诉讼案件应在立案之日起一个月内审结,实行一审终审制;可以使用简便方式传唤当事人和通知证人出庭,可以当庭宣判;简化裁判文书内容,可以仅注明当事人信息、案由、案件事实要点、裁判主要理由、给付金额及履行期限等。

《实施细则》的出台,统一规范了岫岩法院审理小额诉讼案件的审判程序,通过全程简化,全面简化,大大加快了案件的审理速度,小额诉讼案件便捷高效的制度优势得以充分发挥,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对于案件效率和便捷的司法需求。

责任编辑:岫岩县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