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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满意是我最好的奖励
——执行法官于永斌的心声
  发布时间:2013-03-15 14:09:36 打印 字号: | |

   都说法院执行工作最不好干,参与执行工作七年来,我认为执行工作是苦中有乐。每当一个案件漂亮地执行完毕,当事人那满意的笑脸,就是给我辛苦工作的最好奖励,让我感受到作为执行法官的自豪,这种自豪感化为动力,使我更加热爱执行这项工作,工作起来充满干劲,更加忘我,努力拼搏在执行的第一线,不断提高自己执法水平和执行艺术。2012年全年我总计收案137件,执结137件,结案率达100%,执结标的500余万元,很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受到社会的好评。 

    一、加强学习,提高执法水平,努力使自己的执行工作达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执行工作看似象法院工作中的“粗活”,但在执行工作实践中,会遇到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特别是有些当事人提出的问题,如果解答不好,就会直接影响被执行人的对案件的配合态度及下一步执行工作的开展,而这种解签一般都是当场面对面地,没有机会让你去翻书找法律规定,这就对执行人员的日常法律素养提出了很高的要求。为了使自己能真正作到依法执行、公正执行,在日常工作中对学习从不敢懈怠,我把执行工作涉及到的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装订成册,并装在公文包内,不但执行过种中填写法律文书时找得到,有空时还可以拿出来翻看。对当事人的问题解答也能及时准确,为顺利执行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业务水平提高同时,我也不忘记政治素质的提高,在执行工作中牢固树立起大局意识、公正意识、服务意识、责任意识,不就案办案,不机械执行,而是从双方当事人的实践情况出发,寻找到双方利益的锲合点,努力把执行工作做到公正与效率相统一,严格执法与文明执法相统一,最终达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作到执行一案,利民一件。如执行黄花甸大隈子砖厂承包者刘某拖欠群体农民工劳动酬、买卖欠款、民间借款案。在执行中,通过调查了解,按照轻重缓急,避免矛盾重生,对被执行人刘某仅存有的财产,首先考虑农民工这些案件,对砖坯按照市场价好差搭配,抵顶给拖欠的农民工工资款,法院也依法减免了执行费。买卖欠款和民间借贷案待续执行,该批案件的执行,所有当事人对法院十分理解和信任,在当地政府和群众中树立了法院公正、人性化执行良好形象。

二、增强服务意识,转变工作态度,提高执行效率,消除信访隐患,促进司法和谐

在执行工作中,虽然规定申请人有义务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但作为一个合格的执行员,我牢记自己是人民的执法者,为人民服务的。这种思想意识带动我在执行工作中不坐等其成,而是“主动出击”,对被执行人的财产及收入情况进行及时的查询了解,然后采取执行措施雷厉风行,打被执行人一个措手不及,实践证明收效不错。首先我以新民诉实施为锲机,在送达执行通知书同时就下达了“财产申报表”,责令被执行人限期如实地申报财产,然后根据申报一月第一时间对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逐一进行核实,一年来,我到房产、土地、银行、工商等部门主动查询执行的财产情况百余次,其中有20多起案件得益于这些查询得到的线索,依法采取了执行措施后顺利执结。这样主动的工作态度,不但为申请人省去了很多麻烦,也大大提高了执行的效率,申请人对此赞不绝口。在加大执行力度同时,我一直把和谐执行作为自己工作的方向,有时是执结一案,化解一怨,这比单纯地采取强制措施执结案件效果要好多了。我今年全年执行和解的案件有50件,占全年结案总数的36.5%,收到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的良好效果。

    三、加强与人大代表及政府部门之间的沟通与协调,营造社会各阶层共同参与执行的工作氛围,形成社会合力,破解执行难题

我在执行工作实践中,对涉及一些特困群体及一些被执行人量机关企事业单位的特别群体的案件,我都主动与当地政府、人大及人大代表取得联系,争取他们的支持,共同参与一起想办法来解决执行难题,实践证明效果相当不错,破解了不少执行中的“老大难”问题。如在执行刘某雇员受害赔偿案中,采取了多种执行措施均未果后,由于刘某双目失明,家庭困难,多次上访。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主动与当一村委会联系,帮助作双方工作。通过摸底调查,依法查封了被执行人转移走的一台无牌照大货车,抵偿了一部分赔偿款。所在地政府给刘某解决了低保问题。同时从帮困的角度,法院和执行局先后三次购物,对刘某回访慰问,并提供回家往返费用。通过动之以情的关怀,刘某上访心态得以平息。树立社会各方面通力协作解决执行难题的典型。在执行中,我不断加强政府各部门的协调,解决涉及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执行问题,化解社会矛盾,消除信访隐患,不少集体性的执行难问题因此得到妥善解决,基本都是通过各种方式达到圆满解决。

 

 

责任编辑:岫岩县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