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实践教育活动,贯彻落实岫岩法院开展的“案件质量管理年”活动,应对人民群众反映较为强烈的热点和难点问题,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关切和司法需求。4月10日,岫岩法院举办“集中清理执行案件”专项活动新闻发布会,拉开了今年执行大会战的序幕。
发布会上,执行局副局长李刚通报了近几年来执行工作的基本情况,分析了形成执行难局面的原因,明确了此次集中清理执行案件的范围、目的和具体举措。李刚强调:此次清理执行案件从四月份开始,至十二月份结束,总计是九个月的时间,主要是针对2007年至2013年六年间,生效判决进入执行程序而没有得到实际执结的案件。在这次清理过程中,岫岩法院执行局要加大执行力度,用足执行手段,穷尽执行措施,尤其是要借助新闻媒体,针对有能力履行而不履行的被执行人采取公开曝光、典型案例报道、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等惩戒手段,督促其尽快履行义务,同时欢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社会各界对法院执行工作的监督、支持、配合。会上,执行局高丽还就记者提出的问题作了详细的回答。
此次新闻发布会受到了来自社会各界的关注,辽宁法制报、鞍山电视台、鞍山广播电台、岫岩电视台、岫岩广播电台、岫岩县报等新闻媒体,以及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应邀出席。会后,岫岩法院院长钱雷表示:这是我院有史以来举办的第一次新闻发布会,是我们促进司法信息公开、接受媒体监督、赢得社会理解和支持所迈出的第一步,以后我们会陆续以电视专访、典型案例跟踪报道、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各种各样的形式,营造执行氛围和声势,督促“老赖”们积极履行法律确定的义务,推动执行难问题的解决,从而树立司法公信和法律权威,真正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
以下是此次新闻发布会中记者的提问和执行局高丽的回答。
1、记者:目前法院“执行难”具体表现在哪些方面?
回答:“执行难”近年来已成为广大民众耳熟能详的词语,大家常说,执行难,难执行。但表现在我们平常的执行工作中,可以简单地概括为五句话,即被执行人难找、执行财产难寻、协助执行人难求、应执行财产难动、抗拒执行的行为难罚。可以说我们现在的执行工作是如履薄冰,举步维艰,用大家通俗的一句话来讲就是压力山大。
2、记者:当前,部分当事人认为法院的生效判决得不到有效执行的原因是法院执行力度不够,您对此有何看法?
回答:这一点我可以理解,有些案件在当事人看来确实是法院力度不够,比如个别案件,因涉及到地方保护主义、部分领导的不正当干预,在执行过程中往往会遇到来自社会各方面的阻力和压力,这是一个不能回避的社会现实,我们在执行中往往通过协调、迂回战术,力争通过和解的方式执结,有时候难免让当事人觉得法院的执行手段太软弱。还有一个最主要的方面,是当事人理解上有误区,他对诉讼风险和执行风险了解不够,往往认为无论什么事,只要法院判了,就应该能够得到执行。但事实上,当事人赢了官司,并不必然导致执行阶段结果上的圆满,二者之间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另外,案件能否得到有效执行与社会经济发展、政治稳定、公民的法律意识和被执行人的履行能力等因素密切相关,具有不稳定性,有时我们穷尽了所有的执行手段和措施,当事人的诉讼利益依然不能完全得到实现,而这时候他就会认为是法院执行力度不够,我们以后要加强执行风险的告知和法律释明,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创新执行工作方法,尽可能减少当事人的误解。
3、记者:现在各级法院都注重司法公开,那么请问岫岩法院在执行阶段是如何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增加执行工作透明度的?
回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公开的若干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司法公开的六项规定》的要求,我们从执行立案、送达、采取强制措施、选择评估拍卖机构、款项返还等各个环节均实行信息公开。在立案时,向当事人发放便民联系卡,上面详细记载着承办人的姓名、联系方式,便于当事人及时向承办人提供执行线索。在送达时,告知申请执行人有义务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的下落和可供执行财产,责令被执行人必须如实申报财产状况。在采取查封、冻结、扣划等强制措施后及时通知当事人。集中执行活动、重点案件的执行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到现场监督法院的执行行为,定期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法院的执行工作等,真正做到执行信息公开,达到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促公信的工作效果。
4、记者:岫岩法院怎样处理执行工作与服务发展关系、岫岩法院如何促进各项服务和保障措施取得实效?
回答:“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是法院永恒的工作主题,法院的任何一项工作都是以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利益为出发点的,执行工作更不能例外。去年我院在积极参与软环境建设活动中作出的十一项承诺,就明确提出,岫岩法院要为建立魅力玉都、幸福岫岩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和高效的司法保障。对涉及到地方经济发展的案件要开通诉讼和执行的绿色通道,在法律允许的框架内,要充分考虑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做到“放水养鱼”。如去年我院在执行某公司与某企业买卖欠款一案,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都是我县重点企业,我院在诉讼过程中就查封了某企业冷库内270余吨的肉鸡加工制品,如果在执行中,我们按照法律程序评估、拍卖的话,势必给某企业带来信誉和经济利益的双重损失,后来经多方协调,双方达成协议,某企业自行出售产品,法院监督,款项提存,分期给付。案件执行完结后,双方都很满意。应该说我们的执行工作确实为地方经济发展提供了极大的动力和支持。
5、记者:去年春节前,全国法院开展了“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专项活动,请问,岫岩法院是如何开展此项活动,取得了哪些效果?
回答:自最高法院要求全国法院开展“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专项活动以来,我院快速反应,迅速成立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并分别以黄花甸镇、偏岭镇、红旗营子乡、新甸镇为中心,向各自周边乡镇辅射,利用春节前一个月的执行有利时期,开展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活动,我们统一调配全局干警,统一行动,统一指挥,以追索劳动报酬、赡养费、抚养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等十类涉民生案件为工作重点,加大执行力度,采取有力的执行措施,制造声势,形成强制执行的震慑力,共采取司法拘留21人次,扣押车辆2辆,查询扣划银行存款30余万元,通过积极协调政府执结了庄岫铁路拖欠农民工工资70余万元,实际执结130余起案件,总执结标的达200余万元。
6、记者:前一段时间,省法院在全省法院开展农信社资产“百日清收”专项活动,想问一下,在此项专项行动中,岫岩法院有哪些具体作法?
回答:2月21日,省法院就召开了此专项活动的动员部署会议,省院院长缪蒂生对开展此项活动提出了具体要求,我院专门制定了实施方案,成立了执行清收小组,由每个庭各选一名执行员作为该小组成员,实行专人负责,摸清农信社进入执行程序而没有执结的案件底数,而这些案件也是我们今年清理执行案件的重点。现排查出来的132件案件已全部分配到专人手里着手开始执行,针对有确切财产线索的有28件已开始进入财产调查、评估阶段,仅3月份我们就执结了8件,进入评估程序4件,进入拍卖程序3件,下一步我们将逐案开始梳理不确定有无财产的104件,确保将有履行能力的案件在省院规定的时间内执行到位。
7、记者:2013年10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就开始实施了,请问,我们在执行工作中是如何应用?
回答:最高人民法院出台这一规定的目的,是在及时规范和指导各级人民法院正确运用信用惩戒措施,促使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最终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为破解执行难提供一个切实可行的方法。目前,我院还只是将失信被执行人的相关信息录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发挥的作用并不明㫫。下一步,我们将在执行过程中,首先向被执行人做风险提示,告知其只要符合该规定中所列举的六项内容中的一项,就有可能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次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我们将适时通过其居住地的电视台、电台、报纸等媒体进行对外发布,让其在特定的生存空间内丧失信用,从而对其经济利益、个人名誉、交易机会等产生最直接的影响,由此迫使其主动履行义务,使最高院这一司法解释真正发挥作用。
8、被执行人实施了哪些行为将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后,对被执行人将产生哪些影响?
回答: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被执行人具有下列六种情形之一,就应当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将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二)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三)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四)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的;
(五)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六)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一旦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后,社会公众可直接到网上查阅。我们也将充分借助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方式向社会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并向政府相关部门、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行业协会、征信机构等通报,同时还将会把纳入名单库的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被执行人,向有关单位和部门通报。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受到限制或者禁止。2014年1月16日,中央文明办、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国务院国资委、国家工商总局、中国银监会、中国民用航空局、中国铁路总公司等中央八个部门和企业会签了《“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明确了对失信被执行人的信用惩戒措施,包括禁止乘坐飞机、列车软卧,贷款或办理信用卡,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高管等。
当然,如果被执行人因履行义务使失信的情形消除,我们会及时将其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并层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法院会在两个工作日内通知各单位解除限制。
9、记者:刚才李局长介绍了此次执行会战中,我们需要清理的案件有2382件,那么我们如何保证完成清理任务,作到清理积案与执结新案工作两不误?
回答:坦率地说,这个案件数不是小数字,而且我们从去年开始,新收执行案件突破1000件,这是一个什么概念呢,就是说我们几乎所有判决的民事案件将全部进入执行程序,保守估计今年我们新收案件不能低于1200件,这样看来我们总计案件就是3600件左右,执行局包括局长共有执行员17人,要想全部完成这些任务,意味着我们今年人均要达到200件以上,可以说挑战了我们每个人的极限,压力可想而知,但是在院党组的高度重视下,在县委、人大、政协、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在社会各界的关注和配合下,我们有信心也有决心克服困难,努力工作,争取圆满完成此次清理执行案件的工作任务,为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交上一份人民满意的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