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岫岩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关于第一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公告
(2014)第1号
  发布时间:2014-08-15 11:11:24 打印 字号: | |
  为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倡导诚实信用的社会风尚,惩戒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促进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现予公告第一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将初航等19名被执行人首次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向公安、工商、住建、银行等执行联动成员单位通报,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市场准入、融资信贷、资质认定、出入境等方面予以限制。

  自公告之日起至履行义务完毕前,禁止本公告所列被执行人实施以其财产支付费用的如乘坐飞机、列车软卧、住星级宾馆等高消费行为。

  1、初航,男,1987年1月 9日出生,满族,无业,住岫岩镇一街道84-4号楼1单元202号。

  2、杨景坤,男,1980年10月1日出生,满族,石灰窑镇政府工作人员,住岫岩镇阜昌路76号。

  3、徐伟,男,1974年12月8日出生,满族,石灰窑镇政府工作人员,住石灰窑镇同江峪村。

  4、于占,男,1983年9月14日出生,满族,石灰窑镇政府工作人员,住石灰窑镇石灰窑村。

  5、杨哲,男,1970年10月6日出生,满族,石灰窑镇政府工作人员,住岫岩镇大宁街。

  6、于永鹏,男,1980年5月3日出生,满族,石灰窑镇政府工作人员,住:石灰窑镇石灰窑村。

  7、赵广雷,男,1978年6月22日出生,满族,石灰窑镇政府工作人员,住:石灰窑镇汤池村。

  8、曲来,男,45岁左右,满族,前营镇燕窝村村委会主任,住:前营镇燕窝村10组。

  9、李德强,男,1978年11月9日出生,满族,兴隆李家批发部业主,住兴隆办事处河沿村唐家隈子组。

  10、高国社,男,1958年4月28日出生,满族,农民,住址:三家子镇高家堡村。

  11、刘生加,男,1953年10月11日出生,满族,建筑商,住岫岩镇兰旗村张庄公路54-15号。

  12、石连洁,男,1962年6月5日出生,满族,农民,住岫岩镇种子公司对过。

  13、戚丹,男,40岁,满族,司机,住龙潭乡龙潭村。

  14、栾胜松,男,1978年8月13日出生,无业,住岫岩镇阜昌路27号楼5单元602号。

  15、郑玉波,男,1966年6月25日出生,满族,农民,住:黄花甸镇黄花甸村。

  16、赵洪青,男,1979年12月3日出生,满族,个体,住:哈达碑镇徐卜村徐后组32号。

  17、韩佐仁,男,1966年11月17日出生,满族,个体,住:药山镇佟家堡村河北组27号。

  18、哈达碑镇政府广播站,法定代表人:牟振军,系该站站长。

  19、清凉山镇后鞭杆子村委会,法定代表人:林中发,系村委会主任。

  欢迎社会各界给予监督,如发现上列失信被执行人有高消费等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请及时举报。

  在此敦促尚未履行义务的其他被执行人,尽快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否则,本院将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陆续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二0一四年七月十六日
责任编辑:岫岩县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