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人谈恋爱本应是双方自愿的,可是闫某却不幸的因为拒绝和王某谈恋爱而被捅四刀住进了医院。近日由岫岩县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伤人案件。
王某,男,看上了最近新认识的女人闫某,虽然闫某比自己大了四岁,但是王某毫不介意,依然猛追闫某。可是闫某并不同意,因为王某曾经在八年前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而且认为二人年龄也不合适。但是这时的王某步步紧逼,在一天晚上23点将闫某骗至家中,见闫某仍然不同意与自己谈恋爱,便将闫某殴打致伤,次日早上闫某报了警并住进了医院治疗。几天后的一个早上,鬼迷心窍的王某在医院电梯旁发现闫某,便上前揪住闫某的头发,向闫某的背部捅了四刀,闫某倒在了血泊之中,而王某很快的逃离了现场。一个月后,王某被岫岩县警方抓获。
经鉴定,闫某胸部损伤致双侧胸腔气血胸,肋骨骨折、断端移位构成轻伤。虽然王某积极的进行了赔偿,但王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构成故意伤害罪,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