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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酒毁人财物 酒醒方知悔改
作者:于颖  发布时间:2015-03-14 19:05:16 打印 字号: | |
  近日,卜某在岫岩县贺林假日酒店故意毁坏财物一案,在岫岩满族自治县法院进行了审理。

  一天晚上,卜某与朋友在岫岩贺林假日酒店聚会,酒过三巡之后,大家都觉得只是吃饭喝酒还不够尽兴,便想去KTV一展歌喉,而此时的卜某已经喝醉,朋友想劝其回去休息,但是卜某仍然坚持要去,大家也只能应允。在酒店等电梯之时已经是晚上九时许,由于人比较多电梯比较慢,醉意正浓的卜某已经没有了丝毫的耐心,大发雷霆,用脚猛踹电梯门并将电梯门踢坏。待酒店工作人员发现电梯门已坏之时,卜某早已经不见了踪影。后经调取监控录像发现是卜某所为,酒店工作人员便报了案。

  当卜某酒醒过后,回想起自己的所作所为,这才意识到醉酒后的自己闯了大祸,后悔不已。然而亡羊补牢,为时未晚,卜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为自己争取到了从轻处罚的机会。经鉴定电梯损坏价格为58760元,卜某又与酒店达成和解协议,由卜某赔偿酒店电梯损坏维修费用55000元。

  经岫岩县法院审理,卜某犯故意毁坏财物罪,由于其系自首,又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
责任编辑:于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