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某公司依照判决向长沙市岳麓区法院申请执行,标的额共754万。由于三个被执行人都在岫岩,岳麓法院执行法官并不熟悉异地情况,因此来到岫岩,希望岫岩法院能协助查封、扣押被执行人名下的12辆水泥搅拌车。岫岩法院执行局高度重视,派出17名干警、4台警车,鼎力协助岳麓法院执行工作。
8月29日早5:30,大家已经集合在岫岩法院门前,执行局负责人闫永刚为大家部署工作,明确各小组分工。由于标的较大,大家做了充分的准备,随时应对突发状况。
岳麓法院执行法官事前准备非常充分,执行工作开展迅速而又秩序井然。在第一个建筑工地,虽然有的车辆正在使用,但是工作人员仅用5分钟时间就完成了6台搅拌车的查封、扣押工作。另外6台车在雅河的一个仓库内,守门大爷比较配合,为法官打开了库房大门。车辆停放时间较长,有人拿电瓶、有人为车加油、还有人找来流动补胎,大家各司其职,在最快的时间内将6辆车全部启动,执行法官依法将车辆查封、扣押。岫岩法院执行干警陪同岳麓法院干警到高速公路入口,保障12台搅拌车安全驶离岫岩。
此次联合执行中两地法院共出动50余人、10余台车辆,对被执行人形成极大的震慑力,执行过程非常顺利。岫岩法院执行干警在执行过程中充分感受到岳麓法院的执行法官们不畏艰难、只争朝夕的精神,纷纷表示要向岳麓法官学习,在今后的工作中定当勇挑重担、攻坚克难,为决战执行难交上满意的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