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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学促进|岫岩法院开启“充电”模式
  发布时间:2023-08-15 15:45:04 打印 字号: | |

为进一步推进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推进工作,推动法律正确统一适用,提升案件审判的质效,岫岩法院自8月14日起,于每个工作日下午4点至5点,召开业务集中学习培训会,本次培训由审管办法官助理孙璐主讲,党组书记、院长马国财,员额法官及在编法官助理参会。

本次培训围绕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开展,对《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民商事审判对下指导工作的意见》《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中举证证明责任分配的操作指引》《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超审限和超长期未结案件管理和追究问责办法(试行)》等十个规范性文件进行学习。培训现场,参与本次学习的干警聚精会神,认真听讲,不时有法官用笔记下“知识点”。

培训结束后,党组书记、院长马国财强调:这些规范性文件,针对执法办案,特别是民商事案件的流转、举证、释明等方面,作出了明确、可操作的指引。员额法官和法官助理们要常看常学,常思常悟,常用常进,要把培训所学所获落实到审判工作中,不断提升岫岩法院工作质效。

 岫岩法院将以本轮教育培训为契机,牢固树立“能动司法”理念,坚持以学促干、学用结合,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促进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用心用情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新期待、新需求。

 

责任编辑:岫岩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