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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专辑|百岁老人状告七个子女 法官多地奔波只求圆满执行
  发布时间:2023-12-09 09:43:09 打印 字号: | |


百善孝为先。自古以来,孝老爱亲、尊老爱老早已成为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为进一步化解家庭矛盾纠纷,岫岩法院牢固树立一次性解决纠纷理念,做深做实执源治理,真正实现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

2023年10月,执行法官刘光平受理了一起申请执行赡养费纠纷案件。

据了解,原告孟某与卢某某等7名被告系母子、母女关系。孟某是一位没有劳动能力、也没有其他经济来源、年近百岁的老人,但其7名子女却未正常履行赡养义务。随着年纪渐大,孟某身体状况也大不如前,为了安度晚年,孟某遂将7名子女起诉至岫岩法院,要求其支付赡养费。但判决生效后,老人的大女儿和三儿子却仍然拒绝向老人支付赡养费,于是孟某向岫岩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官执行

赡养父母是子女的法定义务,也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那其他被告为何拒不支付赡养费呢?是否有难言之隐?

在受理案件后,执行法官刘光平立即联系老人的大女儿和远在黑龙江的三儿子了解情况。

原来,原告孟某在上次生病住院后,一直住在大儿子家。但大女儿、三儿子与大儿子之间却有很深的矛盾。

“是,伺候母亲是我们做子女应该负起的责任,但是我给我妈的钱让别人用来打麻将就没有意义了。而且,我妈都100多岁了,我也这么大岁数了,他还不让我去看我妈,法官你说这对么?”老人的大女儿态度强硬,对老人的大儿子拒绝其探望母亲的行为十分气愤,同时怀疑给母亲的赡养费会被老人的大儿子用,因此拒不支付。

“我国《民法典》明确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义务,而且,百善孝为先,做子女的更应该去赡养老人......”经过刘光平3个多小时的劝导,老人的大女儿最终“松口”,只要老人的大儿子让其探望老人,她就支付赡养费。刘光平趁热打铁,立即前往老人的大儿子家进行劝导。在刘光平的劝导下,老人的大儿子同意大姐(老人的大女儿)对母亲的探望,老人的大女儿也同意支付赡养费。

此时,该执行案件才只完成了一部分。为了让老人尽快拿到赡养费,刘光平坐上了前往黑龙江的高铁。在黑龙江省尚志市人民法院的帮助下,在刘光平的释法明理下,老人的三儿子表示会履行赡养义务,按时支付赡养费。

至此,该案案结事了。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岫岩法院将以新时代“枫桥经验”为指引,牢固树立“一次性解决纠纷”理念,持续加强对老年人及未成年人的保护,踔厉奋发,攻坚克难,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责任编辑:岫岩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