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1月17日清晨5:00,按照岫岩法院执行攻坚工作安排,岫岩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宗磊带领执行小队再次开展执行攻坚行动,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一场“偶遇” 执结一件案件
“能不能找到被执行人孙某某,我们心里也没底儿。”前往被执行人孙某某家的路上,宗磊等一行干警心中忐忑。
当执行干警到达被执行人孙某某家时,正好“偶遇”外出打工的孙某某。在得知执行干警的来意后,孙某某也诉起苦来:“我也着急呀,自从欠钱之后,我就一直在打零工想还钱,中途也还他2000来块钱了,但现在实在是没钱还......”
据了解,2017年,孙某某承包某广场清理杂物工作,后雇佣韩某某为其清理杂物。在雇佣关系结束后,孙某某因为没钱,始终未给付韩某某劳务报酬共计9000余元。在法官的调解下,双方约定于2019年给付所有欠款。然而直到2020年6月,被执行人孙某某只给付欠款500元,其余劳务费始终未按协议履行。在韩某某申请执行后,岫岩法院先后两次对孙某某采取执行行动。执行过程中,孙某某仅给付劳务费3000元,其余劳务费一直未能履行。此后,被执行人孙某某以拒接执行干警电话等方式抗拒执行。
在沟通过程中,宗磊等干警发现被执行人孙某某以临时为人宰杀公鸡为收入来源,收入微薄。“坚决拒绝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我们将会对你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而且你也是给别人打工的,也明白要不到工资的心情,这样咱们双方当事人当面唠唠,看看能不能达成调解协议。”
经过3个小时的沟通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场给付所有欠款。该案案结事了,双方握手言和。
一次“推心置腹” 促进执行进程
1月17日上午10:00,宗磊等一行干警在某养殖基地找到了被执行人朱某某。在得知执行干警的来意后,被执行人朱某某很是委屈:“我用他们合作社的菌棒赔了近30万,我凭什么给他们钱。”经过宗磊的耐心劝导,朱某某仍拒绝还款。无奈,执行干警只能将其拘传至法院。
据了解,2021年,被告朱某某对原告某食用菌种植专业合作社提供的菌种类型选定后,由原告某食用菌种植专业合作社加工成菌棒再卖给被告朱某某,朱某某租用原告某食用菌种植专业合作社的大棚种植加工好的菌棒。但因管理经验、气候等原因致使蘑菇减产。被告朱某某认为菌棒有质量问题,原告也有责任,故坚持不履行生效判决——给付所欠菌棒款。
“老哥,当时你选的菌种是新品种,可能不适合在岫岩种植,而且,你也知道种植蘑菇管理经验、气候条件等因素都会影响香菇产量,所以,减产也不可能全是合作社的责任。你如果坚决拒绝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我们将会对你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执行干警的晓之以理、明之以法成了化解双方当事人心结的钥匙。最终在执行干警的推心置腹和释法明理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执行人朱某某当场给付部分执行款。
至此,本次执行攻坚行动就暂告一段落了。本次行动共涉及案件6件,拘传被执行人3人,结案1件,执行到位金额6万余元。
法条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1)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2)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3)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4)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5)违反限制消费令的;(6)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