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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走的天平(一)】一波三折的送达之路
  发布时间:2024-04-20 09:57:14 打印 字号: | |

编者按:为贯彻落实省法院强基工程会议精神,按照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陈林院长来我院调研提出的工作要求,改变“坐堂问案”的传统思维,走到田间地头,全面推进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进程,岫岩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大力开展“行走的天平”巡回审判工作,鼓励法官走出法庭,走进乡镇村屯,以实际行动满足群众对“家门口法院”的期待,该项工作开展至今,全院干警已开展包括送达在内的巡回审判活动50余次,以实际行动努力将矛盾纠纷就地化解。

 

作为开展审判工作的“第一步”,送达工作至关重要。

 

那么,什么是送达呢?

 

民事诉讼的送达是指民事诉讼程序中司法机关按照法定程序和方法将诉讼文书或法律文书送交受送达人的诉讼行为,目的是让受送达人了解送达文书的内容,以参与诉讼活动,行使诉讼权利,履行诉讼义务。

 

一个案子的送达会有多难?

 

2024年4月,杨家堡人民法庭员额法官王明泽受理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然而被告却始终联系不上。

 

“我们给被告打了很多次电话,一直能打通,但始终没有人接。”

 

在受理案件后,王明泽立即尝试通过电话与被告取得联系,但始终无人接听。

 

“当事人不接电话,电子送达这条路就走不通。”

 

为了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王明泽选择邮寄的方式送达。“现在大家都会选择在网上购物,邮寄送达成功的概率还是很大的。”

 

然而,事实还是出乎王明泽的预料:因为联系不上当事人,邮寄的相关材料被退回了!

 

于是,王明泽决定“上门送达”。然而到达被告的住址时,却发现原告提供住址并不准确,10多栋楼房、30个单元、近400户住户,要找到被告无异于大海捞针。

 

为了“找到”被告,王明泽与小区物业取得了联系,在物业的帮助下,王明泽确定了被告的住址,但是被告始终不开门,

 

“我们去他们小区送达好几次,白天、晚上都去过,就是没有人开门。”

 

难道要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么?

 

“我不想采用公告送达,一方面,公告送达当事人很难看到,另一方面,我们也想跟被告见一面,看看有没有调解的余地。”

 

这时峰回路转,王明泽遇到了被告的邻居,在邻居口中得知被告白天打零工,每天晚上都会回家。

 

这让王明泽看到了希望。为了让被告“看见”这份法院传票,王明泽当即与当地派出所取得了联系,希望他们能辅助送达。在当地派出所的见证下,王明泽依法将诉讼材料贴在了被告家的门上。

 

当天晚上,王明泽就接到了被告的电话,电话中被告坦白:“我知道你们来找过我,但是钱不是我借的,我凭什么要去法院。”

 

王明泽强调:“你们之间的民间借贷关系是否成立,是需要调查举证的,只有积极参与诉讼程序,才能及时维权......”

 

在法官的释法明理下,被告表示会积极配合法院工作。

 

至此,历经半个月的首次送达终于完成。

 

送达是审判工作的开端,也是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第一步,岫岩法院将全面贯彻“能动司法”理念,积极延伸司法职能,坚持“走出去”,到田间地头“把脉问症”,将诉源治理工作贯穿在诉前、诉中、诉后各阶段,切实从源头减少诉讼增量。

 

法院送达有电子送达、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公告送达等送达方式,为了保障您的合法权益,请您积极配合法院送达工作。同时,为了方便快捷,受送达人可以在送达地址确认书中同意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短信、微信、电话等电子方式送达通知类诉讼文书,这样,就可以避免遗漏法院的诉讼文书。

——杨家堡人民法庭员额法官王明泽


 
责任编辑:岫岩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