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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院长坐“窗口” 服务“零”距离
  发布时间:2024-03-23 11:11:51 打印 字号: | |


当我们遇见无法协商的纠纷时,往往会以诉讼的方式来解决,这也是公民和法人的正当权利,但诉讼并非是解决纠纷最好和唯一方式,为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预防常见的诉讼风险,避免不必要的诉讼成本,鞍山市中院全面启动“立案释明”工作。

那什么是“立案释明”呢?

立案释明是指在立案前,法院立案庭工作人员针对诉讼权利、诉讼义务、诉讼程序、诉讼风险等向当事人进行的解释和说明。

按照鞍山市中院党组对“立案释明”工作的要求,为深入推进诉源治理工作,规范立案释明,做精诉讼服务,岫岩法院立案庭安排专职人员进行立案释明,以实际行动将立案释明工作落到实处。3月22日,岫岩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勇亲自“挂帅”,深入立案一线,“零”距离服务群众。

“你好,我想立案......”

对于前来立案的当事人,陈勇深入了解其诉求,耐心倾听案件始末,一次性告知当事人办理立案手续所需的材料,避免群众多跑路。同时,陈勇将《岫岩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民事案件诉讼风险告知书》送到了当事人的手中,并向当事人详细解释和说明诉讼权利、诉讼义务、诉讼程序、诉讼风险等,为其开解困惑,减轻诉累。

自立案释明工作开展以来,岫岩法院释明案件292件。在工作人员的释明下,其中54件案件当事人选择采用非诉方式解决纠纷,切实减轻了当事人诉累。下一步,岫岩法院将进一步优化诉源治理,做实立案释明,切实帮助当事人了解诉讼中需要严肃选择的诉讼行为和可能出现的法律后果,避免常见的诉讼风险和不必要的诉讼成本,确保立案释明、立案审查、诉前调解有效衔接,进而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责任编辑:岫岩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