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新闻摘要
物业纠纷“千千结”,法院化解有妙招!
  发布时间:2024-06-06 12:24:43 打印 字号: | |


近年来,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矛盾日益突出,保安保洁服务不到位、健身器材年久失修、毁绿种菜现象普遍......看似都是些小事儿,但却关涉“大”民生。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的重要指示精神,岫岩法院做深做实能动司法,多措并举,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以“如我在诉”的为民情怀,不断推动物业服务行业良性发展。

01进社区,“小”物业关涉“大”民生

2023年底,某物业公司将所服务小区的5位业主起诉至岫岩法院,要求缴纳物业费。经了解,该小区物业费缴纳率极低,近300余户业户仅有寥寥几户缴纳,这5位业主仅是首批起诉的案件,后期将会陆续起诉其他业主。

“小区建筑垃圾也没人管,装修用的沙子、水泥、砖头在那一堆就是好几天,就这服务还想让我交物业费?”

“我家房子漏水一直没人管,去找物业,就只是登记,一点实事都没干,我凭什么给物业费!”

“房屋漏水是房屋质量问题,不是物业的责任,我们可以帮助申请房屋维修资金。”

“大家都不交物业费,我们物业公司拿什么提升服务?”

物业与业主双方各有各的委屈。

物业费收不上来,服务水平提不上去,物业和业主间的矛盾“雪球”越滚越大。

问题症结究竟在哪?

实践是最生动的课堂,行动是最有力的示范。为找到矛盾纠纷的源头,高效化解纠纷,立案庭法官们决定实地调研走访,听取物业、业主的呼声和诉求。在全面了解情况后,法官们充当“中间人”,就地开展调解工作,部分物业纠纷当场化解。“一方面,咱们签订的这个合同是有法律效力的,作为业主我们有义务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缴纳物业费。但是物业公司也存在服务不到位的情况,法院将会督促物业公司提升服务,尽力解决业主们反应的现实问题……”

最终,在立案庭的释法明理下,多起案件达成调解协议。未能达成调解协议的案件,法院依法做出示范判决,判决后双方均未上诉。

判决生效后,岫岩法院发挥示范判决引领作用,引导物业公司与业主进一步沟通,自行和解。

对于无法和解的案件,岫岩法院引导物业公司积极配合法院特约人民调解员做好诉前调解工作。至此,该小区近300件案件化解于诉前。

02聚起来,凝合力助推“安居乐业”

为深入开展物业纠纷诉源治理工作,将诉前调解工作融入党委政府大治理格局之中,6月4日,岫岩法院召开物业服务纠纷诉源治理专题座谈会,邀请住建局、物业行业协会、物业公司代表共同探讨物业纠纷化解“新机制”。会议由岫岩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吴倩主持。

“非常感谢法院把我们这些部门、企业聚在一起,来解决问题,这让我们心里非常敞亮。”“物业纠纷看似小,但是我们物业公司责任很大。业主对物业服务内容的不了解是很多纠纷的源头。”“个别小区业主委员会是存在缺位的情况,如果业主委员会能够成立,架起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的桥梁,很多物业问题将会迎刃而解。”

……

会上,与会人员畅所欲言,各抒己见,就如何化解物业矛盾纠纷进行交流探讨。

参加会议各方对加强物业纠纷源头治理工作达成共识:物业服务企业应以服务为宗旨,提高服务质量,帮助业主解决实际问题,培养与业主的“高黏度”,进而提高业主缴费积极性。相关部门应以问题为靶向,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积极协调,密切配合,从源头化解纠纷避免成讼。以效果为导向,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减少物业服务合同纠纷的发生,以能动司法促进社会治理。

会议最后,吴倩强调:“法院是解决社会矛盾纠纷的最后一道关口,矛盾纠纷走到诉讼阶段时,化解难度变得更大,对于业主、物业来说成本也会更高,希望各相关单位能加强沟通协作,齐心协力共同推进物业服务领域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工作,让矛盾纠纷止于未发、化于萌芽。”

03开“良方”,做好诉源治理“大文章”

据统计,截至2024年5月底,近三年岫岩法院审理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累计886件,占全部民事案件的7.04%,位居我院民事收案十大案由第四位,成为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因素。

为贯彻落实按照上级法院及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减少物业服务合同纠纷的发生,实现物业服务纠纷源头治理,岫岩法院对辖区内涉物业纠纷类案件进行集中梳理研判,针对物业服务纠纷存在的突出问题向住建局及物业行业协会下发司法建议,努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

 

“立足全局谋一域”,岫岩法院将积极延伸司法服务触角,不断探索诉源治理新路径,以优质司法服务满足人民群众法治需求,为谱写新时代岫岩振兴发展新篇章作出更大贡献。

 


 
责任编辑:岫岩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