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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走的天平(执行篇③)|数年债务终清算,温情执行暖心间!
  发布时间:2024-06-18 09:24:38 打印 字号: | |



?:进入法院执行程序后,双方还能再次进行调解吗?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法院可以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若被执行人愿意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可结合被执行人履行态度和偿还能力及时与申请执行人进行沟通反馈,以调解的方式结案。


一起来看看今天的案例!

基本案情自2014年开始,李某因经营运输需要,分四次陆续向邻居林某借款合计6万元,双方约定了还款期限及利息。直至2016年,李某共还款8000元后便怠于履行义务,故林某将其诉至岫岩法院。经审理后,判令李某限期偿还债务及利息。
在之后的7年间,林某申请过进入执行程序,奈何并无可兑现财产;李某也曾零散的还款,但仍旧没能给付完毕。2024年5月,林某得到案件线索,李某现具有还款能力,故到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执行过程姜晓辉执行团队受理案件后,立即摸查李某的资产情况,执行干警李志伟前往双方居住地走访调查,向林某和李某的亲属、邻居以及村干部了解双方情况。经了解,林某已居住外地,李某经济困难且年岁已高,若将仅有存款全部用于偿还债务,则个人生活会面临问题。
执行干警李志伟考虑到李某年岁已高,主动前往李某的家里进行调解,耐心细致地做好释法说理工作,劝说李某主动履行还款义务,并告知其不履行还款义务会产生的后果。在李志伟的劝说下,李某同意偿还债务,但生活确实艰难,希望能够留有一些基本生活费用。
由于双方居住地相隔较远,执行法官姜晓辉决定在法院再次组织调解,面对面解决问题,力争化纷解忧达实效。双方如约到法院调解中心,颇感意外的是,李某邀请了村书记、邻居和林某的母亲一同到场。调解现场,双方误会难以澄清,一度产生争执,执行干警李志伟几次调停稳控局面。

执行干警李志伟心里暗暗较劲:

不行,今天必须为他们解决此事,林某已居外地、李某岁数大了,以后很难讲还有没有机会面对面解开心结。
中午休息时间,趁着大家都外出就餐,李志伟抓住时机,留下林某耐心劝导,向林某表明亲属、邻居、村干部前来劝和是出于大家邻里关系和睦,希望能为有困难的李某搭把手,大家的本意绝不是要求林某放弃自身诉求。

大家之前都是邻居,你当年能够借钱给他可见你用心待人,李某的遭遇虽说与案件无关,但确实生活艰难困苦,需留有一些基本生活费用,大家都是为了尽快解决此事,你好好考虑考虑一下。

经过执行干警李志伟的温情劝导,林某深思熟虑后,就还款事宜最终与林某达成一致。李某非常感谢姜晓辉执行团队为此案件的操心与奔波,也对林某的退让流下感激的泪水。至此,在姜晓辉执行团队的倾情化解下,缠绕双方数年的债务纠纷,终得以一朝化解、尘埃落定。

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岫岩分局通过实地走访了解情况,温情执行化解纠纷,将调解工作贯穿于执行案件的全过程,有效节约申请执行人解纷的时间成本,同时便于申请执行人随时沟通案件进展,真正意义上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法条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一条 当事人可以自愿协商达成和解协议,依法变更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义务主体、履行标的、期限、地点和方式等内容。和解协议一般采用书面形式。

 
责任编辑:岫岩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