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行走的天平(审判篇③)|堵在4家人心间的那条“路”拓宽了
  发布时间:2024-06-24 09:44:01 打印 字号: | |

盛夏6月,生机盎然。车窗外,潺潺流水,绵延群山,自成一派风景。然而,此时坐在车里的三家子人民法庭员额法官何丹却眉头紧锁,原因无他,只因一条堵在4家人心间的“路”。
为化解矛盾纠纷,让这条“路”拓宽,三家子人民法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同全国人民调解专家、县联合调解中心主任文需雁,岫岩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赵洋,当地司法所,村委会共同组成调解小组,前往矛盾争议地点实地查看相关情况。
四家人的“心病”

据了解,这条长约10米的路是原告张三、李四,被告王五、赵六4家人通行的主干道,被告王五家、赵六家分别坐落于主干道的南北两侧,原告张三家、李四家紧邻王五家。然而因被告王五在南院墙大门外建造猪舍、种植玉米,被告赵六在其北院墙大门外种植玉米并砌矮墙,导致二原告所通行的道路不足两米,严重影响了二原告的生产生活和正常通行。经镇、村多次调解无果后,二原告将二被告诉至岫岩法院,请求排除妨碍,恢复道路原有宽度。

看到调解组来了,原告张三很是激动:“法官,就因为这条道我们一直上火呀,逢年过节孩子的车只能停在道边,院里的两仓粮到现在没卖出去。”

“明明是他们家先占的地,他们不占我能占么......”原告话音未落,被告赵六也大吐苦水。

“我们家那猪圈都盖了10多年了,怎么就是我们先占的地......”被告王五也很委屈。

被告双方互相指责,各执一词,关系再度僵化。

道路拓宽不了,粮食卖不出去,回家进不了门......时间一长,这条路就成了4家人的“心病”。

“心病”还得“心药”医

道路想拓宽,两家被告势必需要做出让步。怎么让?让多少?这将是接下来调解的重点。

“我们今天来就是为了解决你们之间矛盾的,咱们好说好商量,和和气气地把道拓宽了,咱们进出也方便,心里也敞亮。”调解组率先表明态度,安抚四家情绪。

“我们也不是想把这条路上的所有东西都清理走,只要给我们留个能过车的道就行。”二原告首先做出了让步。

良好的开端是成功的一半。调解组决定趁热打铁,采用“背对背”调解方式,逐个开展两家被告的调解工作。

在调解过程中,王五坦言:“我也知道地方不是我们家的,但是我们家猪舍都盖了10多年了,这块地方我们坚决不同意动,猪舍前面那两垄地我们可以不种......”

文需雁迅速抓住突破点:“大哥,您看这样行不,咱们猪舍的的确确占用了集体用地,考虑已经形成了,咱们就不动了,但是猪舍前面那块地不是咱们家的,是村集体的,咱们就别种了......”

在文需雁的沟通调解下,王五同意和解。

随后,调解组又来到被告赵六家。看到王五都“退”了一步,在调解组的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调解下,赵六也同意了和解:“法官把道理都说明白了,这个方案也的确公平公正,我们保证会按照协议把道让出来。”

该案至此案结事了。

“邻里间的矛盾纠纷大多不是根本性利益冲突,更多的是为‘争一口气’而走上法庭。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邻里之间的和谐相处既与个人的幸福感息息相关,又关系着社会的和谐稳定,邻里间在行使自己的权利时应尽量避免造成对他人的妨害,坚持和为贵,凡事‘让一让’,这样大家住的才舒心。”三家子人民法庭员额法官何丹呼吁道。

岫岩法院将紧扣“公正与效率”主题,全面贯彻“如我在诉”理念,依托岫岩满族自治县联合调解中心,持续做深做实新时代“枫桥经验”,以能动履职服务保障岫岩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满意度。(文中张三、李四、王五、赵六皆为化名)


 
责任编辑:岫岩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