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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枫”宣讲团|妇女权益如何保护?“法院+妇联”为您答疑解惑
  发布时间:2024-09-10 08:52:26 打印 字号: | |

为进一步保障妇女权益,引导妇女群众形成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法治观念,近日,岫岩法院清枫宣讲团联合岫岩县妇联在兴隆街道办事处和雅河街道办事处开展两场“巾帼普法乡村行”普法宣讲活动。本次活动主讲人为清枫宣讲团团长、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负责人赵洋。

活动现场,赵洋根据审判实践经验,精选“女方怀孕时男方可否提出离婚?”“女职工在怀孕期间,用人单位可否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等10个问题,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深入浅出地为妇女群众普及政治权利、婚姻家庭权益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其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

活动现场,赵洋根据审判实践经验,精选“女方怀孕时男方可否提出离婚?”“女职工在怀孕期间,用人单位可否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等10个问题,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深入浅出地为妇女群众普及政治权利、婚姻家庭权益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其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



 
责任编辑:岫岩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