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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枫调解二三事|“诉前调解+司法确认”,这种“低成本”解纷途径你知道吗

  发布时间:2024-11-15 08:53:57 打印 字号: | |

8月19日,岫岩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成立清枫宣讲团的同时,积极挖掘整合社会调解力量,配套成立清枫调解室。由全国人民调解专家、退休法官及心理咨询师为代表的专业化调解团队为人民群众提供“一站式”、全链条、低成本、高效率的非诉讼解决纠纷方式,促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自清枫调解室成立以来,诉前调解案件821件,调解成功347件,调解成功率达42.27%。

想知道清枫调解室都有哪些故事么?想知道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都有哪些么?今天让我们一起走进清枫调解室,了解“诉前调解+司法确认”,这种“低成本”解纷途径。

“什么是司法确认啊?”


“都达成调解协议了,为啥还要司法确认啊?


申请司法确认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诉前调解这种解纷模式大家都不陌生了司法确认你了解吗快来瞧瞧吧!


2024年6月,被告张某驾驶轻型货车行至某村时,因驾驶措施不当,导致车辆冲出道路撞向路边房屋,造成原告于某房屋受损及屋内唐某受伤。双方当事人就赔偿事宜未能达成一致意见,于某遂将张某诉至岫岩法院。


作为本案的承办法官,高丽考虑到:“这个案子案件事实和法律关系都很清晰明了,但由于房屋定损及理赔程序相对复杂且需较长时间,原告迟迟未获得赔偿,房屋也不能得到及时维修和重建,只能租房居住,对于本不富裕的原告来说这将会是一笔大花销。”


为减轻诉累,尽早让当事人修缮房屋正常居住,高丽与清枫调解室的调解员“强强联合”,利用专业优势,从法律、情理等多个角度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耐心细致的劝导和解释。同时,针对双方对赔偿金额的分歧,高丽向专业评估机构咨询了相关意见,为调解内容提供了更加客观、准确的依据。


最终,在高丽与调解员调解下,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然而,在提及是否需要司法确认时,双方当事人却一头雾水:“这不都达成调解协议了,为啥还要司法确认啊?这要钱不?”“司法确认是人民法院依据双方当事人申请,在对调解协议进行审查后,作出确认调解协议有效的民事裁定书,与法院作出的民事判决书、调解书效力一样,均具有强制执行力,这种‘诉前调解+司法确认’的解纷方式不仅不用进入诉讼程序,而且速度快、程序简单快捷,关键还是零成本!”清枫调解员耐心解释道。“那太好了,我马上交司法确认申请书!”

为了让双方当事人安心,高丽第一时间对申请书等材料进行全面审查,并出具司法确认裁定书,确认了人民调解协议的效力。拿到裁定书的当天,原告于某感叹:“我寻思还得十天半个月的,没想到这么快就解决了,有了这份裁定书,我也能彻底安心了,谢谢法官和调解员帮我解决这么大的困难!”

这次案件的顺利调解,不仅有效化解了双方当事人的矛盾纠纷,更避免因定损理赔程序的繁琐和耗时给当事人造成的诉讼负担。未来,岫岩法院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的重要指示精神,持续推行“人民调解+司法确认”解纷模式,让更多矛盾纠纷在诉前得到妥善解决。

责任编辑:岫岩法院